搜索

集团公司召开法律顾问单位座谈会

首页 > 新闻 > 集团要闻


为畅通企业与法律顾问单位之间的信息渠道,加强沟通合作,有效促使法律服务中介机构为集团及各单位的发展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服务,9月13日下午,集团副总经理成世坤主持召开了集团法律顾问单位座谈会。

会上,坤源衡泰、百君、中豪、佳程等10家法律顾问单位踊跃发言。法律顾问单位先就今年来的服务情况进行简要介绍,主要包括审核合同份数、咨询事项数量、审查规章制度数量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份数;同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与法律顾问协作提出了建议:一是律师提早介入企业对外合作事宜以在事前做好风险防控,二是企业咨询事项应附上更多的背景情况说明以了解双方意图,律师进而提出更契合企业需求的法律意见或建议。

集团法律与风险控制部李国超部长提出:法律顾问单位在审查企业合同、重大涉法事项、规章制度时除了就合法性方面提出意见,还需考虑国有企业的特殊性,即要更多熟悉国有资产相关规定,从合规性方面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意见或建议。

集团副总经理成世坤首先肯定了过去一个时期来,集团法律事务工作各方面取得的成绩,全集团基本做到了有机构或有专人负责法律事务工作,能够在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过程为企业发展做好风险防范。但是法律顾问单位的服务尚存在一定问题,主要有三点:一是律所责任性待加强,指派的服务企业的律师应更好为企业服好务;二是律所法律服务的时效性要进一步加强,应尽可能满足企业对法律意见反馈的时效要求;三是法律意见的操作性待进一步提高,企业需要提出问题,更需要提出解决措施。最后,成世坤副总经理为全集团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五点建议:一是善作善成之当好企业智囊,律所要选派专业知识过硬的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,同时律师应结合企业行业特点加强专业法律研究;二是善作善成之律师当好老师,集团上下当好学生,老师“传道授业解惑”,学生“勤学善思求真致远”;三是善作善成之做好企业代理人,律师要依企业意愿,依法代理,最大限度实现企业预期目标;四是善作善成之真诚如友,法律顾问对企业要坦诚相见,对法律漏洞不隐瞒、法律风险不回避;五是善作善成之天堑变通途,法律顾问应架起法院、仲裁、其他律所之间的桥梁,为企业纠纷解决扫通道路。

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608号